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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后落马的金融高官 | | 金德琴:曾任嘉华银行董事长。1990年至1995年,利用职务之便,从嘉华银行的备用贷款资金中先后侵吞3932万港元和159万美元。2000年,因贪污受贿、挪用巨额公款罪,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朱小华:曾任中国光大集团(香港)董事长。1997年至1999年,利用职务便利,先后收受贿赂收受他人股票及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405.9万元;并违规批准将数亿港元贷给他人,给光大集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。2002年,以受贿罪被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王雪冰:曾任中国银行行长,中国建设银行行长。1993年至2001年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晨(中国)控股有限公司、北京再东方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,并为此非法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5.14万元。在担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和中国银行行长期间,违反金融监管规定,工作严重失职,造成严重后果。2003年,以受贿罪被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。
张恩照: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、党委书记。2005年3月16日,张恩照以个人原因辞去建设银行董事长、党委书记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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