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廉政公署表示,被告暂时毋须答辩。裁判官简达仁将案件押后至05年六月一日再提堂。
对于新增罪名,廉署资料显示黄宏生及黄培升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偷窃一笔属于Skyworth Computer & Network Company Limited的逾二百二十万元款项。黄宏生及黄培升亦被加控另一项罪名,指他们涉嫌与其他人士就批出认股权串谋诈骗‘创维’。
余下一项新增控罪,指黄宏生与另一名人士串谋偷窃一笔属于Skyworth(Group)Company Limited的五十万元款项。
两名被告较早时被控一项串谋偷窃罪名,指他们与其他人士串谋盗窃属于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 (Holding) Company Limited的款项,涉款逾四千八百万元。
上述四项涉嫌控罪于2000年十一月至去年十一月期间发生。
香港廉政公署表示,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一百万元保释外出。他们亦受命须交出所有
旅游证件、不准离开香港,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。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杨美琪代表出庭,并由廉署人员丁家伦协助。